添加日期:2019年6月13日 阅读:3743
6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的公告(2019年 第48号)》。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含牛源性乳糖的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禁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禁忌】项增加以下内容:
本品禁用于已明确对牛乳过敏的患者。
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本品辅料中包含牛源性乳糖,因此可能含有微量的牛乳蛋白(牛乳过敏原)。据报道,对牛乳蛋白过敏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急性过敏性疾病时曾发生严重的变态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和严重过敏反应。已明确对牛乳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参见【禁忌】),疑似对牛乳过敏的患者慎用本品,尤其是儿童。
对于使用本品治疗急性过敏性疾病的患者,如果症状恶化或出现新的过敏症状,应考虑牛乳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参见【禁忌】),应停用本品,并对患者的病症进行相应治疗。”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生产企业须知: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休克的治疗作用。
该药可用于严重疾病时的辅助治疗,例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天疱疮、急性药物过敏反应、溃疡性结肠炎、器官移植后抗排异。
也用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相对不足或**不足时的激素替代治疗,例如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激素替代,肾上腺危象的紧急用药。
短期应用很少有副反应,长期应用可以多种副作用,如;机会性感染、药物性库欣综合症、情感障碍、高血压、消化性溃疡、骨质疏松等。
通知要求,所有含牛源性乳糖的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生产企业,要按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9年8月3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